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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連環劫案:兩周內作案12起,夫婦與同伙涉案遭起訴

來源於洛杉磯華人資訊網


據KTLA網站2月21日報道 美國聯邦當局周四表示,包括一對已婚夫婦在內的三人被指控涉嫌在南加州連續兩周多時間內搶劫十幾家企業(南加連環劫案)


南加連環劫案
KTLA新聞主題圖

根據司法部發布的新聞稿,聯邦大陪審團已對三人提起訴訟。涉案人員包括36歲的Antonio Lamar Bland、49歲的Abigail Luckey(均為北好萊塢居民)以及23歲的長灘居民Ronnie Tucker。檢方指控他們在2024年1月29日至2月14日期間,搶劫了洛杉磯縣和橙縣的12家企業。


據檢方稱,這些搶劫案通常發生在深夜。Bland和Tucker身穿連帽運動衫並佩戴面具闖入商店,而Luckey則在幾起案件中充當逃跑司機,駕駛自己的白色四門轎車在門外等待,兩人得手後便駕車逃離現場。


起訴書顯示,受害企業包括塔斯廷(Tustin)的一家煙店,以及北好萊塢(North Hollywood)、伯班克(Burbank)、範奈斯(Van Nuys)、托倫斯(Torrance)、長灘(Long Beach)、格蘭岱爾(Glendale)和帕薩迪納(Pasadena)的九家7-11便利店。此外,他們還涉嫌搶劫洛杉磯和唐尼(Downey)的兩家甜甜圈店。


新聞稿指出,2024年2月6日,Luckey和Bland前往拉斯維加斯並舉行婚禮。兩人婚後返回南加州,並於2月8日繼續實施搶劫。


據美國司法部透露,他們的犯罪行為最終在唐尼的一家甜甜圈店畫上句號。當時,一名員工發現其中一名嫌疑人(疑為Bland)腰帶上藏有手槍,因擔心自身安全,該員工奪槍並至少開了一槍,試圖嚇退嫌疑人。


目前尚不清楚三人是否一直受到監視,但聯邦當局表示,執法人員目擊了唐尼搶劫未遂的全過程。當Bland和Tucker駕車逃離時,Luckey駕駛車輛尾隨,並最終被警方攔截。執法人員在搜查車輛時發現了一把槍。


聯邦調查局(FBI)洛杉磯辦事處助理主任Akil Davis表示:“任何持槍搶劫商鋪的行為都會給受害者帶來嚴重創傷,並可能導致悲劇性後果。如果罪名成立,這些被告將面臨嚴厲的刑罰。”


三名嫌疑人均被控一項共謀搶劫罪、三項搶劫罪及一項搶劫未遂罪。Bland和Tucker還被額外指控一項搶劫罪及四項在實施暴力犯罪時揮舞槍支的罪名。此外,Bland因曾因劫車被判重罪,還被指控重罪犯持有槍支和彈藥。


三人目前仍被羈押,審判日期定於5月6日。


如果罪名成立,Luckey可能面臨最高20年聯邦監禁,Tucker最低刑期為28年,而Bland可能被判最高58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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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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